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节选)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05浏览次数:1800

(1985年5月27日)

三、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但需要高级科学技术专家,而且迫切需要千百万受过良好职业技术教育的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工和其他受过良好职业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劳动技术大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设备就不能成为现实的社会生产力。但是,职业技术教育恰恰是当前我国整个教育事业最薄弱的环节。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力争职业技术教育有一个大的发展。

职业技术教育问题已经强调多年,局面没有真正打开,重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对就业者的政治文化技术准备缺乏应有的要求,在于历史遗留的鄙薄职业技术教育的陈腐观念根深蒂固。因此,要在全党和全社会进行教育,树立行行光荣、行行出状元的观念,树立劳动就业必须有一定的政治、文化和技能准备的观念,并且在改革教育体制的同时改革有关的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今后各单位招工,必须首先从各种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一切从业人员,首先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像汽车司机经过考试合格取得驾驶证才许开车那样,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走上工作岗位。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法规,逐步实行这种制度。

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小学毕业后接受过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凡是没有升入普通高中、普通大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可以经过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然后就业。要充分发掘现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潜力,扩大招牛,并且有计划地将一批普通高中改为职业高中,或者增设职业班,加上新办的这类学校,力争在五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日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发展职业技术教合要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发挥中等专业学校的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优先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以及有本专业实践经验、成绩合格的在职人员入学、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要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密切结合起来,在城市要适应提高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在农村要适应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劳动致富的需要。要着重职业技能的训练,训练的范围不要太窄,基础教育也要适当配合,以适应长期广泛就业、进行技术革新和继续进修的需要;同时还要重视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教育。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并且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要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这些学校除了为本单位和部门培训人才外,还可以接受委托为其他单位培训人才并招收自费学生。

师资严重不足,是当前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突出矛盾。各单位和部门办的学校,要首先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专业技术师资问题,同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教师、科学技术人员兼任教师,还可以请专业技师、能工巧匠来传授技艺。要建立若干职业技术帅范院校,有关大专院校、研究机构都要担负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任务,使专业师资有一个稳定的来源。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中央各部门办的这类学校,地方也要予以协调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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