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7浏览次数:6524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3566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无其它校区)

邮政编码:714000

学院网址:http: //www.sxri.net

报考咨询电话:09132221185

招生办E-mailshantiezhao@163.com

QQ28628529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公办)

三、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制:三年

学费标准:5500元/学年

住 宿 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卫生间、电话、衣柜等设施)

四、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因我院毕业生主要面向工程施工企业就业,请女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7、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对于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奖励或特长生优先录取,优先安排相应的专业。

五、其它说明:

1、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安排逾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生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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